分享至
根据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19〕11号)文件精神,省教育考试院按我区招生计划(11名)1:1.2比例拟定12名考生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确定11名定向培养考生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可通过电话、书面或直接到区卫生健康局(89219312)反映。
点击下载>;>;>;
路桥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7月1日
原标题:路桥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员体检合格考生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xxgk.luqiao.gov.cn/infopub/articleview.aspx?id=277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