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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对局直属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台教办[2018]51号)和《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对陈未娅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的要求,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11月8日起,对陈未娅同志任台州市中心幼儿园园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业务和财务管理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间,台州市中心幼儿园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和陈未娅同志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其他年度或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21年11月8日起
三、举报电话:0576-81818652
四、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组长:叶鸣镝(手机号码:15858662293)
审计组成员:杨剑楠 王寒婷
本公告公示期从审计组进场前七天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予以监督。
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