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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家街道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各项工作开展,街道办事处现向社会公开招聘洪家街道编制外工作人4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对象 洪家街道交通专职管理人员2名,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其他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交通专职管理人员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 2.台州户籍(台州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放宽户籍条件),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全日制本科毕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3.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个体形象好,双目裸眼矫正视力在4.8(含)以上,适合男性,身高1.70m以上; 4.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5.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退伍军人、公安(司法)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规违纪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二)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2.台州户籍,年龄40周岁(含)以下; 3.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4.要求熟悉计算机日常办公操作,有较好的沟通能力。 (三)其他工作人员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 2.台州户籍,年龄35周岁(含)以下; 3.文化程度大专及以上,专业不限; 4.要求熟悉计算机日常办公操作,有较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招聘程序 经过公开报名、面试、政审、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