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3年椒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2023年区属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49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等详见《2023年椒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可登录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j.gov.cn/col/col1229454948/index.html)查询(此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的义务;
3.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个别岗位特别说明的除外),户籍以2023年4月19日为准,具体详见附件1。椒江生源毕业生和台州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椒江生源毕业生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为椒江的毕业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以《2023年椒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为准,其中有学位要求的岗位,学位须与所要求的学历相对应。
6.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情形。
7.椒江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单位经费形式(来源)相同的职位。
8.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的对象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含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人员,本次招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9.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0.面向专职网格员的对象为椒江区实际管理的从事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工作满2年,目前仍在岗,大专以上学历,且被区级及以上评为优秀专职网格员或系统管理员(包括疫情防控工作优秀网格员)的人员。
11.面向社区工作者的对象为现任椒江区实际管理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且连续任社区主职(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满3年,近两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年龄40周岁及以下。
12.面向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的对象为从椒江区应征入伍的本省籍大学毕业生,包括①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②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且参加定向招聘仅限1次。凡在服役期间受行政记过以上、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定向招聘资格。
13.面向残疾人岗位的对象为持有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办理的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椒江户籍的残疾人,肢体四级或听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佩戴助听器或安装人工耳蜗能够达到体检标准),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
(三)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浙江省公务员招考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其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有“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9日9:00- 4月21日17: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4月19日9:00-4月22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4月23日9:00- 4月2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根据省财政厅、物价局文件规定,每科目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个别岗位特别说明的除外),若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其中拟招聘计划人数为1名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将在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人员,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三)下载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18日— 5月21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和科目
2023年5月21日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 2:00—3: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9:00-11:30 专业科目(注:部分岗位笔试科目)
各岗位的笔试科目详见附件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四、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其中设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
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笔试科目中任何一个科目缺考(或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