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为在编在岗的公务员。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热爱基层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公务员在本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心健康。
二、选调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综合测评(面试等);4.考察;5.办理调动手续。
三、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征得用人单位同意。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周末除外)。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4:30。
2.报名地点:临海市大洋街道办事处五楼组织办(临海市东方大道116号),联系电话:89369577。
3.报名方式:报名前需用人单位同意,采取个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携带《临海市大洋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撰写的调研文章、论文等。
四、选调办法
1.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综合测评。根据报名人员平时表现和面试成绩进行综合测评成绩择优录取;
3.考察。根据综合测评结果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符合选调要求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对拟选调人员进行5天公示;
5.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对象,并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以临海市大洋街道办事处组织办解释为准。
临海市人民政府大洋街道办事处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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