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台州市公开选聘工作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名额 专业技术岗位1名,主要从事农林业、乡村振兴等工作。 二、选聘对象和范围 台州市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具体 选聘范围详见《计划职位表》。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农学、园艺、林学、植物保护等专业,年龄35周岁(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3.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交流规定,基层服务年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教师身份人员须经主管部门同意; 6.具备拟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4.其他不适宜选聘的。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日至4月11日。 2.报名地点:玉环市清港镇党建综合办(后幢314办公室),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⑴《玉环市清港镇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⑵报考职位所需各项证明材料,如本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从业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具体要求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委托他人报名的,受委托者还须提交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依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后,以不少于1:3的比例进入选聘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因面试对象放弃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情况,着重考察政治素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聘对象。在考察、公示等阶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聘单位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综合考试、考察等情况,对确定的选聘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交流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六)办理人员交流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手续。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证件,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佩佩,联系电话:871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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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主管部门 |
事业单位 |
单位 性质 |
选聘岗位 |
岗位 类别 |
选聘 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选聘 范围 |
笔试应 聘比例 |
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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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其他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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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玉环市清港镇人民政府 |
玉环市清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财政全额补助 |
农林业、乡村振兴 |
专技 |
1 |
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
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农林经济管理、农学、园艺、林学、植物保护等专业 |
年龄在 35周岁及以下 |
台州市 |
1:3 |
87101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