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1日至7月8日,台州市审计局对台州市本级人才政策落实和人才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单位于2022年10月18日收到台州市审计局送达的《台州市本级人才政策落实和人才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台审行调报〔2022〕16号),指出了我单位在人才政策补(资)助项目管理、人才经费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单位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采取了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要求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引才工作职责”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单位对目前在建7家省级以上知名专家工作站已签订的三方协议进行梳理核查,11月19日与未明确工作站引才职责的知名专家工作站重新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将工作站的引才工作职责条款列入协议中。今后,在与新建的省级以上知名专家工作站签订三方协议时,我单位也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二)关于“部分项目后续监管不到位,未按政策要求开展经费审计或期满绩效评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单位今后在组织对市名师工作室进行周期考核时,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每一家周期考核工作室进行专项经费审计,提交经费审计报告。
(三)关于“依托单位未将名师工作室采购的部分资产纳入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我单位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已将之前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由2家名师工作室所采购的电子书阅读器、电子录音笔等设备,全部纳入固定资产管理。今后,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市名师工作室的固定资产管理。
我单位对上述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特此公告。
台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9日